推广 热搜: 杭氧  空分  技术  制氧机  机械  psa  法液空  液化空气  制氧  液空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资格审查咨询单位备案办法》的通知

   2011-03-31 1500

 
 
第三章 备案管理
 
  第六条 咨询单位应向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局提交下列资料:
  (一)咨询单位备案表(见附件二);
  (二)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咨询人员名单并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质量手册和相关程序文件目录;
  (五)与咨询业务相适应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目录。
  第七条 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局自收到备案表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备案受理情况,并定期公布备案咨询单位名单。
  第八条 咨询单位每年应向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局书面报告工作情况,必要时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局可对咨询单位进行工作质量抽查。
  对抽查存在问题的咨询单位,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局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资格。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二:
 
咨询单位备案表
┌──────┬───────────────────────────┐
│咨询单位名称│                            │
├──────┼───────────────────────────┤
│ 单位地址 │                           │
├──────┼─────────────┬─────────────┤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             │组织机构代码       │
├──────┼─────────────┼─────────────┤
│  备   │  Ⅲ级无损检测人员总数 │             │
│  案   ├─┬───────────┴─────────────┤
│  单   │其│  RTⅢ级         UTⅢ级         │
│  位   │中│  MTⅢ级          PTⅢ级         │
│  基   ├─┴───────────┬─────────────┤
│  本    │  专业人员总数     │              │
│  情   ├─────────────┼─────────────┤
│  况   │  注册资金       │  万元          │
│      ├─────────────┼─────────────┤
│      │  办公场所       │              │
├──────┼─────────────┴─────────────┤
│国家质检总局│                            │
│锅炉局意见 │                   (印章)      │
│      │                 年  月  日    │
└──────┴───────────────────────────┘
 
 
 
  注:本申报表一式两份,备案单位存档一份,申请单位一份。另附本规定第三条要求的相关见证材料。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新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100168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