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药监局:市药监局制定医用氧经营许可验收实施细则

   2011-06-26 3530
核心提示:为了加强医用氧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根据省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徐州市医用氧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
为了加强医用氧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根据省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徐州市医用氧<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验收实施细则》。细则在设置区域、经营范围、人员要求、经营场所、仓储条件、购进管理、销售管理、气瓶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强调申请经营医用氧的零售企业必须首先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经营场所、储存条件和运输设施必须经公安、消防等部门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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